关于做好2015年常州市免费幼儿师范男生招生培养工作的通知

  • 2015年05月07日 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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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教人〔2015〕10号

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局属各初中校:

根据《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 江苏省师范生免费教育试点办法>的通知》(苏教师〔2011〕26号)和《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5年江苏省免费幼儿师范男生招生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15〕13号)要求,今年我市将继续招收五年制师范学前教育专业免费幼儿师范男生(以下简称“免费师范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
2015年省教育厅下达给我市的免费师范生招生计划50人,按比例分配至各辖市、区(招生计划分配表见附件1)。
免费师范生由常州幼儿师范学校培养。
二、招生政策
(一)免费师范生实行定向招生和提前批次录取。
(二)免费师范生招收对象为参加2015年我市普通中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男生;考生须参加常州幼儿师范学校统一组织的面试,并取得面试合格证书;按户籍所在市或县(市、区)录取;金坛市、溧阳市、武进区的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所辖四星级高中普通类统招最低分数线,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戚区的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常州市第五中学普通类统招最低分数线,由此导致招生计划完不成的地区,由市招办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调剂录取。
(三)免费师范生入学前与常州幼儿师范学校、辖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签订协议书(样式见附件2)。
三、经费保障
免费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生活费,所需经费由省财政承担。
四、就业政策
取得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的免费幼儿师范男生,可参加公开招聘到我市范围内公办幼儿园任教,也可通过双向选择方式到其他幼儿园任教。经公开招聘、双向选择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由辖市(区)教育部门、人社部门负责协调安排到有空编空岗的农村公办幼儿园任教。经协调安排到农村公办幼儿园工作的免费师范生,应承诺在农村公办幼儿园工作不少于5年。各地应出台相关政策措施,鼓励并支持免费师范生毕业后到民办幼儿园任教。
五、其他事项
(一)入学前签约地教育行政部门与被录取者及其父母签订协议(详见附件2),送同级人社部门备案。被录取者须承诺毕业被录用后在签约地从事幼儿教学工作不少于五年。未按协议从事幼儿教学工作的,要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履约管理,并建立免费师范男生的诚信档案。鼓励免费男幼师长期从教、终身从教。
(二)免费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必须每学期考核合格,方能按就业办法择优落实工作岗位。在校期间如出现学期综合考核不合格,或违纪受到处分,或不能按时毕业的,免费资格自动取消,并退还已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
(三)免费师范生入学后,要建立跟踪培养机制,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加强与免费师范生及培养学校的联系,关心免费师范生的学习和成长情况。负责教育培养的常州幼儿师范学校要按照《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和《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的意见》(教师〔2011〕6号)要求,研究制定免费幼儿师范男生培养方案。要按照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要求,加强师德教育。要通过培养教育,使免费师范生树立先进的教育理念,热爱教育事业,拥有长期从教的职业理想,为将来成为优秀幼儿教师和教育专家打下坚实的基础。




常 州 市 教 育 局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常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5月5日


附件:常州市名额分配表及协议样本可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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